关于取消函授站到达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西南交大陕铁院函授部学生:
《西南交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交校成教【2005】8号)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加两年。
依据以上规定陕铁院函授部有4名成人教育学生已于2018年1月30日到达最长学习年限,现取消这4名学生的学籍。公示期为2018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公示期内若有任何问题,请于4月4日之前联系院继续教育部王静(0913—2221159)。
附件:待清退学生名单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