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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部报销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1-02     点击:6886     来源:继续教育部

继续教育部报销管理规定

继教〔2018〕14号

为了加强部门内部管理,规范部门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效益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学院的财务制度及部门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部门所有人员。

第二章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三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领导签字须有专人负责。

第五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材料或复印件→将贴好的报销单交于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找相关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第三章  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含部门合同协议项目)等。

第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按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控制在3万元以内,由经办人根据实际需要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预测表等),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财务报销流程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四章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九条  为了提高报销效率,及时清算相关费用,部门将报销时间规定如下:

1.日常费用报销:报销经办人在票据收集整理完成后的一周内将报销资料整理好交给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登记、审核。

2.整个报销流程必须在两周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写出说明并记录。

3.所有报销行为必须填写在《继续教育部费用报销记录表》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继续教育部办公室。

 

附件:

1.继续教育部费用报销记录表

 

  继续教育部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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