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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规范招生报名、学籍注册时 学生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点击:160     来源:继续教育部

西南交通大学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西交远教院[2015]15


关于规范招生报名、学籍注册时

学生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配置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的通知》(网招委函[2013]02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春季招生开始各试点高校必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士除外)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如因未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信息而导致数据出错或未上传电子图像的,阳光招生平台将不予勘误。《关于重申务必采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籍信息的通知》(网招委函[2015]02号)文件再次重申各试点高校务必严格按网招委函[2013]02号文件要求,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和上报新生数据。为贯彻执行教育部上述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报名时使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生信息的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外学习中心必须配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从2016年春季招生开始,原则上应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除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士以外的所有新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电子图像。

2、保证招生时学生信息录入通道的准确。学生信息录入通道按证件类别分为身份证、军官证、特殊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证件四种,其中特殊身份证仅包括消磁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两种情况。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应严格根据学生证件选择对应的录入通道,做好信息录入管理工作。对于所提交的证件信息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入学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如遇消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情况,校外学习中心可以先通过特殊身份证通道将学生的信息进行预录入,待身份证补办完成后再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信息完成正式的录入工作。对于未在学院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内完成身份证补刷的学生,校外学习中心应要求学生提交证件补办时公安机关所采集的电子图像或符合教育部网招委规定的电子图像(电子图像标准见第5条)。

4、校外学习中心对持军官证和港、澳、台居民证件的学生进行信息录入时,应确保录入信息与学生证件一致,并在录入时同步上传学生的电子图像(电子图像标准见第5条)。

5、电子图像采集标准为:统一白色背景,标准彩色证件照图像,电子图像大小不超过40KB,尺寸为160*21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度为210像素)。拍摄范围为胸部以上,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和胸部占1/5,左右肩各空1/10。学生应按上述要求在正规地点采集证件照,凡通过扫描证件照或使用软件截图等方式获取的电子图像一律视为不合格。

6、对于招生报名时未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进行采集且未上传电子图像或电子图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学生,将不具备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资格。

7、上述要求自20151110日起正式实施,本通知由招生办公室、教务部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51110

  

  

  


主送:学院各院领导、各相关部室

抄送: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151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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