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不再统一组织省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今后,全省将按照“谁授予学位,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自行组织外语水平考试或指定学生参加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的依据。
自1992年起,陕西省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成为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确保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本次下发考试组织权,是陕西省2015年在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推行的重要改革举措,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高校接好用好下放的权力,保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省学位办要求自行组织考试的高校要参照普通本科外国语教学大纲,统一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命题,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登分,不得交由各办学点自行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在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中,要严格坚持与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基本相同的标准,贯彻择优授予的原则,严禁降格以求,片面追求高授予率。对考试组织不力,不能确保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的高校,将进行质量约谈,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或单位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